一、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发布对中国等8国定期履约报告审议结论性意见

2022年9月9日,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发布对中国等8国定期履约报告审议结论性意见,对有关中国审议的结果,联合国官方网站概括信息如下,全文参考https://news.un.org/zh/story/2022/09/1109081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首先指出,自2012年上一次接受审议以来,中国依照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为执行《公约》并促进残疾人的权利采取了措施,其中包括通过《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对此,委员会表示欢迎。

但委员会同时深感关切的是,有报告称,有来自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少数群体的残疾人被拘留在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当中,并且他们的与残疾有关的需求得不到支助。

委员会为此敦促中国迅速采取行动,将有残疾的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少数民族人士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释放出来,并确保他们在被拘留期间所有与残疾有关的需求立即得到满足。

同样令委员会感到不安的是,有报告称,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民间社会组织因其倡导残疾人权利的工作,特别是与联合国合作相关的工作而遭到报复。委员会要求中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行使其言论和见解自由的权利,包括在与联合国的合作中行使这些权利。

委员会还对中国残疾人的人权状况缺乏独立评估感到担忧,尤其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建议,中国可通过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发出邀请并与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加强接触,致力于进行相关的独立评估。

二、中国政府对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审议结论性意见的立场和回应

中国代表团关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就中国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审议结论性意见的立场文件,目前该文件和委员会结论性意见一道发布在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网站,可参考: https://tbinternet.ohchr.org/_layouts/15/treatybodyexternal/Download.aspx?symbolno=INT%2FCRPD%2FLOP%2FCHN%2F27%2F34204&Lang=en 。

在2022 年8 月17 日至19 日举行的线上审议对话会上,中国政府代表团本着开放、尊重、合作和负责任的态度,就中国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进行了建设性对话,通过详实的法律依据、丰富的数据和事例,尽可能回答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为使委员会更好了解相关情况,中国代表团还就委员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主动提供了书面补充材料。

令人遗憾的是,委员会并未充分采纳中国代表团就相关问题的介绍和说明,结论性意见中仍存在以偏概全、片面指责、枉作评论、审议政治化的情况。中国代表团愿对审议中一些主要问题再次表明立场:

香港国安法

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头等大事。中国中央政府对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香港国安法是在充分听取香港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通过的,对罪行的规定明确清晰,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以及司法独立均得到充分保障。香港国安法对香港止暴制乱、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折发挥了关键作用。事实已充分表明,香港国安法防范、制止和惩治的是极少数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保障的是社会的繁荣稳定和绝大多数居民依照基本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联合国是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国际组织,保护人权是全人类追求的崇高事业,推动人权事业发展,首先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希望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正视香港国安法的积极正面作用,少一些不符合实际的结论。

新疆教培中心

涉疆问题的本质是反暴恐、去极端化、反分裂问题。前些年新疆深受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之害,当地政府在坚决打击极端暴恐犯罪分子、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同时,针对那些感染宗教极端主义、有轻微违法犯罪的人员,也采取教育培训的办法去极端化,旨在根除恐怖主义的根源。

经过不懈努力,新疆5 年多来未再发生暴恐案件,人民的人身安全与生产生活得到充分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2019 年10 月,新疆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教培学员已全部结业,因此无从谈起委员会在结论性意见中提出的释放培训中心的残疾人,或者满足他们
的残疾相关需求。

最后,我们愿再次强调,中国代表团以最大诚意与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开展对话。我们乐见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与缔约国开展建设性对话,促进《残疾人权利公约》有关条款规定得到更好实施。我们也要求委员会尊重事实,摒弃偏见和不实言论,确保审议成为国际社会更好了解中国残疾人人权事业重大成就的窗口,而不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炒作中国人权状况的舞台。

三、国内外媒体对本次审议的报道概况

尽管中国官方代表团派出了64名成员的代表团参与了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审议工作,通过对媒体报道的观察,这次审议的媒体报道信息量有限。例如在通过百度搜索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汉字组合,搜索结果显示国内统一采用了新华社发布的报道《中国就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接受审议》,该报道信息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供稿,报道全文如下: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 2022年8月17日至19日,中国政府代表团通过线上方式,就中国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情况接受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审议。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海迪在介绍性发言中指出,中国是《公约》的积极倡导者、坚定支持者和履行者。自2012年中国政府接受首次履约报告审议以来,中国认真履行《公约》,为残疾人创造更好的生活。尊重和保障残疾人人权,《公约》所倡导的人权理念在全社会得到弘扬,目前中国直接涉及残疾人保护的法律已有90多部;帮助71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了绝对贫困,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国已有2700多万残疾人领到两项补贴,越来越多残疾人得到社区和居家照料服务;在城乡无障碍建设方面取得较大进步,全国各地无障碍设施随处可见,目前已有43万多残疾人考取了汽车驾驶执照;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和融合教育,残疾考生可以使用盲文试卷、特制桌椅,每年有一万多名残疾学生被高等院校录取;为残疾人创造更多康复的机会,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了国家级康复大学,各省(区、市)建立了康复中心;重视并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特别是为残疾妇女就业创建“美丽工坊”,让她们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鼓励残疾人参与政治生活,目前全国有6000多位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重视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连续五次获得残奥会金牌榜和奖牌榜第一名,今年又成功举办了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

张海迪指出,《公约》承载着对残疾人的关怀,多年来,在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和无数人的努力推动下,很多残疾人生活得到了改善,权益得到了维护。中国有8500万残疾人,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中国将继续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让残疾人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

审议过程中,委员们对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及履约情况予以肯定。中国代表团就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细致和全面答复。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代表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本次审议。

《残疾人权利公约》于2006年12月经联合国大会通过,是首部系统性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8年6月批准《公约》,同年9月《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2010年10月,中国按期向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首次履约报告,2012年9月,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首次履约报告。

而通过谷歌搜索引擎搜索国外中文、英文媒体对此次审议报道结果时,显示结果仅仅有联合国新闻网站上分别于2022年8月19日、9月9日发布的《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完成对中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定期报告》、《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发布对中国等8国定期履约报告审议结论》。

联合国新闻网在8月19日报道如下:中国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表团团长张海迪在开幕致辞中说,中国有8500万残疾人,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坚定支持者。过去十年,中国在促进和保护残疾人人权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中国有90多部法律与保护残疾人权益直接相关。中国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包括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惠及2700多万人。

中国代表团说,政府于2009年启动了一项支助基金,以帮助残疾人。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针对精神残疾者的服务。禁止机构体罚残疾人。社区服务帮助精神残疾者融入社会。已经为这些服务制定了工作标准。200多个社区为精神残疾者提供社区服务。

中国代表团表示,家庭教育的目的是帮助那些严重残疾的人学习。中国法律保障重度残疾人的教育。在国家一级有特殊安排,教育机构应该负责家庭教育。当残疾儿童准备好时,他们可以进入主流学校。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代表也在会议上发言。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专家兼国家报告员里斯纳瓦蒂·乌塔米(Risnawati Utami)说,批准《公约》反映了中国作为缔约国支持残疾人权利的承诺;然而,委员会没有收到足够的关于《公约》执行情况的信息。乌塔米鼓励缔约国与民间社会进行公开透明的沟通和合作,以确保中国所有残疾人的所有权利。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将在9月9日结束的第二十七届会议结束时发表对中国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比较意外的是,境外中文媒体没有任何一家媒体对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审议进行报道。而输入CRPD+China Review字样时,显示结果除了联合国人权高专办网站发布的信息外,没有任何一家境外媒体对此次审议进行报道,网络信息显示除人权观察组织在2022年7月20日发布了一篇消息《China: Submission to the UN Committee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外,国际互联网中有关此次审议的英文信息也非常稀少。

因此,从境内外的媒体报道信息显示,有关本次审议的媒体效应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