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纳教育意味着所有孩子都在同一间教室,同一所学校接受教育。对于传统上被排斥的群体来说,这意味着真正的学习机会——不仅是残疾儿童,还有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群体,也包括那些受麻风病影响群体的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全纳或者包容性教育系统重视所有背景的学生为课堂做出的独特贡献,并允许不同的群体并肩成长,造福所有人。全纳教育意味着不同的学生在同一个教室里并肩学习。他们一起享受实地考察和课后活动。他们也一起参加学生会,他们参加同样的运动会和比赛。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西班牙政府联合举办的世界特殊教育大会中通过了《萨拉曼卡宣言》,该宣言强调了全民教育的准则,强调所有儿童、青年和成年人接受全民教育的必要性和紧急性,同时强调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能够到主流学校就读。具有这种包容性取向的普通学校是消除歧视态度、创建欢迎社区、建设包容性社会和实现全民教育的最有效手段;此外,全纳教育学校为大多数儿童提供了有效和优质的教育,同时促进了效率,最终提高了整个教育系统的成本效益。

全纳教育重视多样性和每个学生给课堂带来的独特贡献。在真正包容的环境中,每个孩子都会感到安全并有归属感。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参与制定学习目标并参与影响他们的决策。学校工作人员利用尽有可能的资源为所有学生提供培训、支持,并帮助每个学生均获得发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促进全纳教育方面强调支持政府朝向全纳的教育环境进行改革,主要通过政策倡导、意识提升、能力建设及其执行支持这4个方面推动全纳教育工作。

2006年,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明确规定:残疾人不应因残疾而被排拒于普通教育系统之外。2016年,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24条第4号一般性意见——有关全纳教育权利》认为全纳教育即残疾人或者特殊需要儿童与非残障儿童在同一地方接受优质教育,即全纳教育定义。全纳教育的特点即为:残障人士和非残障人士在一起学习和接受教育,所有的人在同样的学校、学院或者大学一起学习。全纳教育意味着所有的残障人士不会被送入与非残障人士接受教育的不同学校或班级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