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政府接受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第二次和第三次合并报告的审议时,我们通过查阅历史文献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数据,截至2022年,中国国内设立的特殊教育学校目前已经达到2288所。
而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根据民国政府1948发布的最后一份“教育年鉴”中提到,当时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有40余所,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是360人。也就是说目前2000多所针对特殊需要儿童的学校均是建立于1949年后。
根据国内教育研究者信息搜集显示,1978年中国进行改革开放之际,中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全国大约为280所。这意味着,1949-1978年期间,中国在此期间国内新设立的特殊教育学校大约240所。20世纪90年代,中国进入了第一波特殊学校建立高峰,超过774所特殊教育学校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
从1949-1978年期间,中国的残障人士鲜有接受教育机会,80年代前,针对残疾人的歧视,中国政府文件中甚至采用了歧视性语言“残废人”这一称呼,这说明了当时社会整体对残障人士的偏见和污名化现象是较重的。1954年中国出台的《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健康办法》规定低视力、耳聋和重度失聪者、肢体残疾者不予录取。1965年版本的《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办法》规定任何两肢不能应用者(手足被截肢)不予录取。此阶段残障儿童接受基础教育非常薄弱,根据中国政府官方数据,截至1989年,中国盲人、聋哑儿童的入学率不到6%。
1988年,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特殊教育体系明确了发展方向。根据这次会议精神,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成了我国残疾儿童少年就学的三种主要形式。这也是部分国际非政府组织或教育工作者归纳中国残障儿童教育双轨制教育的基础,即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存在特殊教育学习以及随班就读共存模式。
1991年中国政府发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1991-1995)》提出了,建立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普通班就读的特殊教育格局。随班就读制随后在1994年的政府文件《关于开展残疾人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中被强调,中国政府认为将残疾儿童送入就近学校就读,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同时可以促进普通儿童和特殊教育儿童的互相理解。该文件精神与同年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和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领》倡导方向基本一致,都强调了残疾儿童需要被送入临近学校就读,而非被送入特殊学校接受隔离式教育特点。
2003年,中国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随班就读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确了随班就读促进了残疾儿童身心健康和社会融入,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但是国内的大多教育工作者认为,此阶段的“随班就读政策”由于学校缺乏在师资、教学课程等方面的辅助配套设施,其最终效果难以满意。
根据国内外大量的论文、期刊和杂物出版物显示,上世纪80-90年代,中国教育部门提出的“随班就读”政(Learning in Regular Classes,简称LRC),往往被中国的特殊教育研究者以融合教育的主题在国际英文期刊发布英文论文。有关随班就读政策的具体执行和效果,一些教育工作者在文章中承认“不少随班就读最后变成随班就坐”,因为学校缺乏特殊教育支持的师资、教材或者其它协助,早期中国教育部门提出的“随班就读”政策实际上效果不明显,大多停留在理论和探索阶段,进而在实践中成为随班就坐的现象。
我们注意到,在21世纪后,伴随着中国的经济取得发展同时,中国政府在针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方面上开始通过大量设立特殊教育的设施提高残障儿童的入学率。这一发展趋势与1994年全球特殊教育大会中倡导“残疾儿童应该和其它儿童一样到主流学校接受教育”的理念不符合,甚至背道而驰。
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中,中国政府承认“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的特点。同时政府设立了目标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中强调,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中国政府明确“区县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
所以从中国政府发布的最近几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看,中国政府在努力提升残疾儿童的入学率,并计划将全国残疾儿童入学率的95%目标提升到2025年的97%,这与1989年中国的视力障碍、聋哑儿童入学率6%数据比较,当时是很大的提升。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中国政府大多是建立特殊学校为前提的,在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中,中国政府设定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中,中国政府在建立特殊学校的规划上有了更明确的目标: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旗)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
我们注意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布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以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中,中国政府新引进了针对严重残疾儿童的“送教上门”服务以及“远程教育模式”,这使中国政府在针对残障儿童教育模式上除了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随班就读(LRC)三种模式外,送教上门以及远程教育又成为针对残障儿童教育的新模式。2017年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第一次将融合教育写进法律法规,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对融合教育(全纳教育)进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