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 “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为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特殊教育体系明确了发展方向。根据这次会议精神,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成了我国残疾儿童少年就学的三种主要形式。这也是部分国际非政府组织或教育工作者归纳中国残障儿童教育双轨制教育的基础,即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存在特殊教育学习以及随班就读共存模式。